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
(2016年3月2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:
高怀军为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;
蔡洪魁为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;
张洪山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;
于兴维为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刘敬文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;
杨荣博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;
孟宪友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;
费连春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。
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
(2016年3月2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)
任命:
褚建全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
董 靓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
张秀敏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;
王振峰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、审判员;
王春梅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
路新华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监督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
孙树俊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
苏 静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
徐鹏程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老庄子法庭副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。
免去:
陈丽琴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布焕珍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;
张秀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;
褚建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;
任素霞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
李 歆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;
陈国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。
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
(2016年3月2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)
任命:
张庆来为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
免去:
刘玉国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;
李学军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。